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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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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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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