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