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