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有关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