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按照常务委员会的分工参加各工作机构的工作。非特殊原因,应参加常务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的视察活动和执法检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