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章 统计调查第十八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负责统计事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