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部门统计标准;没有国家统计标准和部门统计标准的,应当执行本市统计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市统计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制定并公示。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