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并实施专利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以专利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