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机关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二章 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第九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应当认真处理代表来信,接待代表来访,受理代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