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侮辱、虐待等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