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代理、鉴证、咨询、培训、经纪等服务时,应当恪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不得出具虚假资料、文件、报告,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违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