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