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着力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积极发展民族传统医疗、妇幼保健和老年保健事业,加强地方病、传染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研究、防治和初级基本卫生保健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监督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卫生等的监管,构建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卫生专项经费补助。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