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严格国家价格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县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扶持和打造名牌产品。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