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县是彭水苗族、土家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属重庆市管辖,自治县境内还居住着汉、蒙古、侗、回等民族。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