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监督形式及内容/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第五十八条已修改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市、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等;(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