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教师第二十七条有效教师必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禁向学生灌输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迷信思想。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