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区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自治区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