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