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章 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