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与名录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