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