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二章 开发与利用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内资源特点,明确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单位,合理规划经济布局,引导和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