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二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一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企业、农业生产者对农作物秸杆、禽畜粪便、废农用薄膜等农业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