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设立实行许可证制度。其许可证的审批和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依照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