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章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第二十七条有效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应当报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宾馆饭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