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节目第十五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一)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二)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三)侵犯著作权的;(四)未取得制作许可和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动画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