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节目第十四条有效广播电视节目应当由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