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四条有效法制宣传教育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