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等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