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或者生产设备的用电,采取差别电价、限制用电或者终止供电。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