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力条例/第二章 电力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穿越林地或者城市绿化林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需要砍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对林木权利人依法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