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职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意:(一)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六级以上伤残的;(三)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