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已修改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