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我省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综合卫生水平和公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