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加强我省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综合卫生水平和公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