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市、县(区)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除古树名木外树龄老化或不适应当地气候,造成环境污染的树木,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抚育更新。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