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已经取得的核准证、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