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县长由满族公民担任。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