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电信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