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电信设施规划第十一条有效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破除垄断、鼓励竞争等原则,适度超前发展。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