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