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章 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第二节 勘察设计第三十条有效建设工程进行改建、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同或者以上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因改建、扩建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承担设计质量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