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尊重志愿者本人的意愿,根据其时间、能力等条件,组织、推荐志愿者到需要和接受志愿服务的地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和保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