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