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测绘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