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