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对有效发挥传承、展示、研究、传播作用的组织和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命名、挂牌等方式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