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抗旱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抗旱工作应当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