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有关科技经费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财政拨款的使用和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