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市和区县(自治县)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投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